那天,是春天中学派人来接的我。
一辆面包车吱地一声在我面前停下,一个穿着牛仔裤口里叼着香烟的家伙问清我的身份后,便热情地帮我把行李扔上车。
他说,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到了。
面包车行进在路上,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那家伙显然对我充满了好奇,他不时地扭过头来看我。当我们的目光不小心碰到一起的时候,他立即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嘴巴里也露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他有些不解地问我,在市一中教得好好的,为什么非要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受活罪。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就有些不礼貌地反问他,你认为市一中就很好?
他于是哈哈地又笑了,那你当初来的时候,怎么就不换我去你那儿试试!
哈哈!我也跟着笑了起来。在那时候,我陡然喜欢上了这个可能跟我年龄相仿的家伙。我不是个很擅长于说话的人,所以我更喜欢那种说话不用转弯抹角,也不用在说话的时候藏着心机的人。
下车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叫胡兵,跟一个影视演员同名,可大家偏偏都叫他胡大枪。
安顿下来之后已经很晚了,我给我的妻子打电话说我到了春天镇。
林成显然还在为我一意孤行并且差不多不告而别的行为耿耿于怀,电话通了很久,我才听到她在以那市里沙哑而又慵懒的声音。她没问我几时到的,也没问我吃了没有,她只是说了句到了就好,然后就果断地挂了电话。我的心里有些失落,但我还是不想怪她。从事情的根本上来说,罪魁祸首并不在她。
我当时的妻子,并不知道我来到春天镇的真正原因。
不是我不告诉她,而是我根本就不想告诉她。也许你会说,作为夫妻,这样重大的事情都不告知对方,就是我的不对了。
但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的妻子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十分优越的家庭环境里,她的父母是做官的,她的哥哥也是做官的。等她参加工作后,也很快就进入到了官的行列。我不是说她在本质上有多么虚荣,也不是说她的性格有多么恶劣。而是,她慢慢地在做官的路途上升迁的时候,似乎已经开始和我渐渐拉开了距离。
我不是说她不爱我了。相反,她很爱我。从一开始就爱,直到离婚时,甚至离婚后,都还深深地爱着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我们却越在婚姻的路上渐行渐远。到我们离婚的那段时间,我们就仿佛两个颠倒了时差的人,很难在同一间屋子里聚首。我们在偶尔一聚的时候也会,但每一次,都不知道怎么的会不约而同地有着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如是末路的狂欢,并没有让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厚,也没让我们的婚床越来越坚固。反而,我们都多了种对前途难以预料的把握。
有时候,我们似乎都在想着同样一个主题,那就是,珍惜眼前的时光吧。
所以,我什么也不想告诉林成,我不想让她在这末路的时光中,会对我产生过多的误会,比如说我不爱她了,比如说我就是在以什么梦想的借口来逃避她——也许,当时我的妻子,本来就已经这样认为我了,只是以她的素养,并不允许她亲口对我说出来而已。
春天中学坐落在小镇东头一片稍显低洼的平地,四周是高大苍翠的松和柏,层层地毯般金黄的梯田,以及密集的稻香和鼓点似的蛙声,一起酝酿着这个秋天永久不衰的主题。
再远一点,可以看到春天河,在青碧的群山之中迤逦蜿蜒的魅影。
2006年的秋天,我在春天镇,驾轻就熟地拾起熟悉的阳光和书本。我不过是一个走在前面领路的人,孩子们跟在我身后,很快便开始没有拘束地踩出一片愉快的和声。
我仍然教授我的语文。
——我之所以要在这里强调“我的”两个字,实在是因为,我确确实实很热爱这个包罗万象变幻无穷而又博大精深的学科。从一开始就热爱,而且无比的热爱。最重要的并不仅仅在于它是我的母语,一种只属于这个伟大民族的,强大的,能够凝聚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语言。而是因为从我们出生的一刹那,它就已随着母亲的血液,带着厚重的历史荣耀和沧桑流遍了我们的身体,并深深地植根于我们顽强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因此,我不能像别人那样,仅仅把语文当成谋生的工具或手段。它是我们祖先在经历无数变迁与进化的过程中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财富。因而我必须把它放在一个足以仰望足以顶礼的高度,然后穷尽一生,以一种跪倒的姿势无限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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