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就挂断了电话。
懒得和处于兴奋中的大佬瞎扯淡。
然后他又拿起电话,拨通了陈叔芬的大哥大手机:“芬姐,我是朗仔,章松辉不同意我用邹慧敏。”
“朗仔,你这孩子,写的歌相当犀利啊,这张专辑,绝对大卖,能不能超过莱斯利,我不敢说,但在港销量绝对破两白金!在果岛和东南亚,销量说不定能破六白金!”
陈叔芬先夸赞一通后,才继续说道,“他不同意,除了要用自己的人外,其实还有个原因,如果邹慧敏唱了《东方之珠》后,红了起来,那我们就得把她快速捧起来!”
“公司的资源是有限的,第一顺位,当然是莱斯利,你现在,排在第二位!其余的人,都在后面。”
“邹慧敏这种新人,更是排在最后。”
“如果我们在她身上投入过多的资源,就会占用其他人,包括莱斯利和你的资源,得不偿失。”
“我同意邹慧敏来合唱,不仅仅因为她是我的人,更重要的,是我相信你的选择。”
陈元朗叹了口气:“芬姐,实话实说,我也知道章松辉没有错,但他找的那位女歌手,跟他有一腿就不用说了,这些都是小事。”
“关键是她在歌坛的地位,比我高!而且她的歌迷,也远远多过我!”
“如果我跟她合唱,她受关注的程度,就要比我高很多倍,这岂不是为他人作了嫁衣?”
陈叔芬在电话里沉默了起码一分钟。
“朗仔,你为什么要帮邹慧敏?”她缓缓问道,“我想把你们组合在一起,是还没有看到你写的这十首歌,但现在嘛,她已经不配跟你这样的天才,搭配在一起了,你在我心里的地位,仅次于莱斯利!”
陈元朗当然不会告诉她,自己想沟邹慧敏。
弟弟P姐姐这种事。
在八十年代,还是不多见的。
他想了想,笑道:“邹慧敏是新人,跟她合唱,大家只会关注我,而不会有人关注她。”
“再说了,如果她也跟着我一起红了,对芬姐你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吗?”
“我不想讲道理,我只讲利益,芬姐,我和邹慧敏都是你的人,这个利益,是我们应该得的。”
听到这些话,陈叔芬有些发懵。
对面确定是个十六岁的少年?
这思路,比很多中年人都还要清晰啊!
而且他提出的理由,自己完全无法拒绝。
利益!
谁能拒绝利益?
这不仅仅是陈元朗和邹慧敏的利益,也是跟他们站在一条船上的自己,切身相关的利益啊!
“那我去帮你们争取吧。”
陈叔芬挂断了电话。
陈元朗知道,她已经被自己说服了,只要谈到利益,没人能够超然事外!
不过新一宝唱片的做法,也没错,是典型的资本玩法!
签下新人后,根本就不会大量投入资源,让对方自生自灭。
如果有才能的人,比如说他这种有大亨系统的,自然就能风生水起。
没有才能的,熬到合同结束,就直接滚蛋。
资本,就是没有感情的赚钱机器。
放下电话。
陈元朗躺在床上,叹了口气,要是自己有钱、有资源的话,就直接搞个唱片公司来玩。
凭借大亨系统。
非常轻松!
可惜,他就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刚刚赚了点小钱。
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唱片公司。
也没有深厚的背景、强大的靠山,以及丰富的人脉!
啥都没有。
开个毛!
“还是要拼命赚钱啊!”
自身有实力了,才能找到更多的钱、更大的靠山。
至于人脉嘛。
自己强大了,有的是人贴过来当人脉!
钱够多的话,对方直接跪下当狗都没问题!
不需要去找!
他感叹了一下社会的残酷,身上立即就充满了动力。
起床后。
直奔唱片公司。
作为制作人,他要开始专辑录制前的各种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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