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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0,我在香江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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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刚才那个猪哥相,真的是大明侯爷?(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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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越听越吃惊,见李怀仁还在往下说,赶紧拦住:

    「行了,行了,这里可不是在我家里,小心隔墙有耳。」

    李怀仁见他阻拦,心中叹了一口气:

    「唉,可惜了,你要是不开口阻拦,那我就趁势把你还未写出来的几本小说也说出来,一并收入囊中。

    既然如此,那就只再抄这两本就算了,以后不再抄你古龙的书了。」

    这一晚,是李怀仁重生后第一次饮酒,自然是醉了,醉在了古龙私藏的那坛三十年绍兴之下。

    醉了之后的李怀仁,豪迈无双,居然挥毫在古龙的这间包间墙上写下了:

    「人在江湖,喝够才走!」

    当然了,他喝醉了,也并不是没有收获,这天之后,古龙直接把他当成了忘年之交相待,视为知己。

    古龙尤其喜欢李怀仁在他包间写下的「人在江湖,喝够才走」这八个字,逢人便夸,每次来吃饭都要好好端详一番。

    次日,金庸丶倪匡等人先回了香港,李怀仁却留了下来,悄悄的去了一趟台北县三重市,守在金陵女中校门口附近。

    临近中午,学校放学,他终于看见了扎了条马尾巴推着自行车出校门的林清霞。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是李怀仁看见十六岁的林清霞的第一印象,这句话直接在他的脑海里浮现。

    颧弓与下颌角构成希腊雕塑般的锐角的骨相,杏核眼裂+剑眉锋梢的眉眼,中和了柔媚与英气,奔跑时马尾甩出的抛物线弧度,如同青春物理学的奇迹。

    一切的一切,已不能用美来形容,尤其是这时的她,脸既瘦且小,又带着天然去雕饰的清纯唯美,李怀仁百分之百的肯定:

    此时此刻的林清霞,是自己前世今生两辈子见过的最纯丶最美的,没有之一!

    李怀仁心跳突然加速!他,怦然心动了。

    他彻底沉沦了,于是便忘了隐藏形迹,一副猪哥相地看着林清霞,尾随她前行。

    林清霞推着自行车走在一段坑坑洼洼的路上,无意中却发现了一副猪哥相跟着自己的李怀仁,她立即慌了,再也顾不上地面坑坑洼洼了,快速推着自行车跑了一小段,左脚踩在自行车的左脚踏板上,飞身上了自行车,拼命地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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