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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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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7章 皇帝课程之政治课(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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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7章 皇帝课程之政治课

    五月,京师的天气宜人,太上皇大行的哀伤气氛,随着春意逐步散去,京师百姓的生活回到了正轨上。

    京师的正轨,就是茶肆中讨论国家大事,每一座大明京师的茶肆酒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走进了内阁的议事堂,茶客们对朝廷重臣们如数家珍,各种「小道消息」传播迅速。

    可以说,当今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地方的百姓,能有京师百姓这么强的「键政」热情。

    京师的头条,就是大明的头条。

    五月,京师茶肆的头条新闻,就是法律专务阁老李一元届满,到了决定他是否要入阁的时候了。

    按照约定,李一元已经将《新律纲要》呈于御前,有关新《大明律》的修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这份《新律纲要》和新《大明律》,也通过中书门下五房送到了内阁,交给诸位阁老审议。

    苏泽也看到了这份新《大明律》,看完之后,苏泽对李一元也深深佩服。

    太先进了!

    苏泽翻看《新律纲要》,心中暗自佩服。

    原《大明律》包罗万象,从祭祀礼仪到户籍田赋,甚至河道管理都有涉及。

    这部律法过于庞杂,连刑部老吏都难以精通。

    更麻烦的是,许多条文相互矛盾,给司法实践带来混乱。

    李一元的修订思路极为清晰。

    他将整部律法分为三大结构:总纲丶上部丶下部。

    总纲部分,相当于国本之法,类似于宪法条文。

    这里归纳了国体丶皇室丶宗藩丶国家机构设置等基础性条款。

    比如皇帝与内阁的权责划分丶六部九卿的职能范围丶地方行政层级等。

    这些过去散见于各种诏令典章,如今首次被系统整理成文。

    这对于一个国家的运行,是极为重要的。

    国家管理的事务也是在不断变化中的。

    比如在开海之前,就没有管理海贸的事务,那么新事物出现,到底由谁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事务,比如原本大明混乱的税收体系,国库和内帑彼此纠缠,责权如何划分,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总纲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

    有了这部总纲,以后各司衙门的职权就明确了,以后事权和责权划分就有了法令依据。

    这等于说,李一元在法律层次上,重新梳理了大明的底层结构。

    虽然这些改革一时半刻看不出什么,但是却算是夯实了大明的地基。

    当然,李一元也不是全能的。

    在新法中,对于内阁的地位还是不明确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明传统的惯性还在,千百年对相权的制约也一直在发挥作用,公然明确内阁的宰相机关地位,这会遭到巨大的反对。

    所以在这部新律中,虽然明确了内阁对于六部九卿衙门的领导权,但是也没有将之提升到相权的高度。

    同样含糊的,还有苏泽这个中书门下五房。

    不过苏泽对此倒是无所谓。

    其实如今的中书门下五房,权力上有些畸形了。

    因此在自己的存在下,中书门下五房的权力有些过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不是一两条法律能够改变的。

    上部为刑事法律。

    谋杀丶盗窃丶贪腐丶叛乱等重罪在此明确界定。

    量刑标准也做了细化,减少了「酌情处理」的模糊空间。

    尤其是引入了「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比附援引,杜绝了官员任意解释的可能。

    下部为民商法律。

    田宅买卖丶契约纠纷丶继承分割丶商事纠纷等民事条款归于此。其中还增设了专利丶商标丶船舶登记等新兴事务的条文,明显是为适应开海后的贸易环境。

    苏泽注意到,李一元还引入了「法不溯及既往」的条款。

    新律实施前的行为,按旧律处置;实施后的行为,才适用新律。这避免了法律变动引起的混乱。

    此外,新律明确区分了「公诉」与「自诉」。

    命案丶贪腐等由官府主动追查;

    田产丶债务等纠纷则需事主自行告诉。

    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给了民间解决纠纷的通道。

    然后是公诉检察官制度,和地方警察制度,这些都被写入到了新律之中。

    苏泽合上纲要,看向内阁方向。

    这样的律法结构,已接近近代法典体系。

    李一元不仅完成了修订,更完成了一次法律编纂的革命。

    如今的大明律,有宪法丶刑法丶民商法的部分,这放在一个近代国家,都是非常先进的法律体系了。

    更不要说,李一元和大理寺卿戴才推动的警检法改革,更是近代国家司法体系的通用底层框架。

    一旦落成,大明的司法建设必然要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这一两百年内,估计没有国家的司法体系,能追上大明的高度。

    但是李一元在转任正式阁老的时候,却遇到了阻力。

    专务阁老转正并非是第一次了,但是雷礼转正,是靠着治水成功的功勋,而且雷礼在入阁之前,没有和李一元那样,对着君臣百姓立誓三约。

    李一元是当真君臣百姓立下入阁三约的,如今到了他转任的时候,到底三约有没有完成,这个入阁仪式要怎么走,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首先就是这入阁三约,应该由谁来判定的事情。

    吏部跳了出来。

    吏部尚书杨思忠上奏,所谓专务阁老,其实就是「权知阁臣」,既然是权知,那按照当年的制度,权知转正的评价工作,七品以下归属于中书门下五房,七品以上的归属于吏部。

    也就是说,李一元的转任与否,应该由吏部先拿出评判意见来。

    这自然遭到了一部分官员的反对。

    但是吏部在这件事上,态度十分的强硬。

    而杨思忠的威望之高,是六部九卿衙门之首,他如今跳了出来,强压下会加剧阁部之间的对立情绪。

    事情竟然就这样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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