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的事,我更不想在别人面前自揭伤疤。 于是,原本想说的话到底转了个弯,咽回了肚子里。 “方应琢,其实你可以不优秀不完美。”我说,“每个人都有做坏小孩的权力。” 陀翁写过一句我深以为然的话——人最主要的缺点,那就是天长地久的品质恶劣。 方应琢垂着的眼睫微微颤抖了一下,他轻声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 “那别人都说什么?” “总会有人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我还是更喜欢你这句话。”方应琢抬起头,认真地道谢,“秦理,谢谢你。” “是啊,凡事做得那么好干嘛,人生的容错率这么大,就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又怎么样?自己心里舒坦不就行了?” 我从小到大简直是野蛮生长,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方应琢一抬头,我才发现他嘴角粘了一粒花生碎。我没忍住轻笑出声,告诉他:“你嘴角粘了东西。” 偶像包袱依旧很重的方应琢立刻慌乱起来:“在哪?” “你别动。” 见方应琢半天没找对地方,我伸出一只手捏住方应琢的下颌,明显感受到方应琢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滞。 我用另一只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拭过方应琢的嘴角,擦掉了花生碎。 方应琢僵在原地,许久未动。他在吃饭之前把头发扎了起来,完整露出的耳朵渐渐泛出一层浅淡的粉。 粉色的耳朵……更像小兔子了。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满含讶异的声音:“秦理?” 我向声源看去,一个女生站在饭馆门口,看向这边的眼神里惊讶和疑惑参半,可能是因为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我猜我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 因为对方是我前女友。 作者有话说 乖小孩总是容易被坏小孩吸引呢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第6章 我们同在雨中 前女友名字叫胡雨霏。我和她是高中同班同学,这段恋情的开展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年轻的男生女生被彼此的脸吸引,多聊了几次天,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至今还停留在拉拉手的阶段。 她是粟水镇里罕见的文艺少女,曾借给过我一位葡萄牙作家的随笔集,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作家;我有时会给她讲数学题和物理题,她是唯一一个会向我问问题的人,并且一点就透;她也问过我以后想去哪里的大学,我说首都,理由一是离家远,二是可供选择的名校多,就算没考上最顶尖那两所,进其他的应该不是问题。 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但这是我心底的一个秘密,不想告诉其他人。 她又问,那你就不能考虑一下省会的C大吗? 我明白她这么说的原因——她父母一直在外务工,前不久在省会找了份快递站的工作,收入还不错,一家人考虑长久地在那里定居。 我不准备改变我的选择,但我也不想因这件事与她发生争吵,于是我没有直接回答她到底可不可以,只答:“高考后再说吧。” 现在一回想,那句话颇具前瞻性,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我因手伤高考落榜,害我沦落至此的秦志勇离世,而胡雨霏如愿以偿,成了粟水一中今年的状元,被省会的一所本科录取。当然,她也向我提出了分手。 我们算是和平分手,当时就是在这家饭馆,她看了看我戴着支具的手,试探着说:“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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